医疗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32号
来源:校公费医疗与大学生医保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6-06-07    点击:459
关闭】 【收藏】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武人社办【2016】32号

 

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保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6号)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大学生2016-2017学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5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网站管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027-88386114 鄂ICP备05003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