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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发表时间:2014-06-04    点击: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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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勤政能政,整治“庸、懒、散、拖、推、浮”等不良风气,改进校院两级机关的效能状况,切实做到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进,执行力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师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实施办法。
  1、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定编、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有序。
  2、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对非职责范围的工作,要根据事项内容,负责引导到相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3、推进限时办结制,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4、强化岗位服务承诺制,各单位要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承办人、联系电话及其他承诺事项。
  5、实施办事公示制,各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均应根据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6、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务会议事规则》,不断提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水平。
  7、提高决策质量,各部门提交的会议议题必须有严密的前期论证和完整的解决方案,议题内容原则上应由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报告。加强议题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议题,牵头部门应事先商得一致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对于重大决策议题,应前置专家评价和质询程序。
  8、严格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办公会议制度,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9、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年度目标任务书约定事项的执行和完成承担直接责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加强过程管理,适时监控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展情况,加强绩效反馈和指标预警;改进对各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方式方法,突出绩效导向;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使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资源配置和表彰奖励等紧密挂钩。
  10、集中精力抓管理,“双肩挑”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其中校级干部要达到4/5、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处级干部要达到2/3。
  11、严肃纪律要求,认真落实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擅离职守。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禁止上班时间网上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校和院部两级领导干部外出需按程序请假报批。严肃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考勤并采取一定的方式给予通报。禁止公款高消费、部门之间公款送礼和相互宴请。减少应酬,做到生活作风严谨,情趣健康。
  12、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建立由监察工作部牵头,学校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机构,不定期对校院两级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效能监察结果及时向全校通报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13、建立健全效能举报投诉体系,在监察工作部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投诉邮箱等接受效能投诉,对举报投诉件,及时办理,快查快结。
  14、推行问政答询制度,利用教代会、学代会或专门会议等,每年抽取若干个学校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师生代表质询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15、严格责任追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口头告诫、通报批评和扣发校内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记过、降职降级和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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