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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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大学生住院必须使用医保系统结算的通知
来源:校公费医疗与大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3-11-22    点击: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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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武汉市医保中心的要求,从2013年11月21日起,所有武汉市定点医院住院的学生一律在就诊医院直接使用医保系统结算,医保中心不再手工报销。凡急诊住院并未能及时按医保结算住院的学生,三日内凭身份证到就诊医院收费处登记大学生医保,直接在该医院使用医保系统结算。就诊医院不给结算的,学生可直接找该医院的医保办解决或拨打武汉市医保中心的投诉电话:59598535    59598584  59598586。

        寒暑假异地住院或经武汉市医保中心审核同意的因恶性肿瘤、白血病在武汉市同济、协和医院住院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出院后及时将住院材料交给校公费医疗与大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校医院五楼),由学校统一送到社保局给予报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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