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标题
住院须知
当前位置:首页  就医指南  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
   您好!
        我们全体医生和护士,竭诚为您服务。若您在留院期间,有什么困难,请及时告诉我们的医生和护士,我们一定全力为您解决。“既来之,则安之”,到了医院请您安下心来治疗、修养,暂时不要惦记工作和家庭。为了您能得到妥善的治疗,早日恢复健康,重返工作岗位,希望您注意以下几点:
        1. 您办完手续进入病房后,护理人员会给您介绍病区的环境和主管医生护士,并发给您一套病员服。您在出院交还时请注意不要把自己的物品留在口袋内。
        2. 住院期间请勿外出或回家。若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和医护人员讲明情况,书写请假条,签名后方能离开,并请按时返回医院。离院期间,若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
        3. 医生嘱咐须留伴者,一定要留,以协助您的治疗和护理。嘱咐卧床休息者,切莫下床,上卫生间需有人搀扶,或请护士协助。医嘱绝对卧床者,一切活动都应在床上。包括大小便也不能下床。我们的医护人员会随时巡视,有事您也可按床头对讲机。
        4. 您的饮食请遵照遗嘱执行,合理的饮食才能提高治疗效果。
        5. 请遵医嘱按时按量服药,未经医生同意不要擅自服用自带药品。
        6. 请勿自己调理输液滴速,勿自己调动氧气流量或自行吸氧、停氧,以保证您的安全。
        7. 贵重物品请不要带入病房,以免丢失,造成您不必要的损失。请勿在病房内使用电器用品,以免发生危险。
        8. 未经医护人员许可,请勿擅自调床,以免造成交叉感染或医护人员弄错病人,造成医疗差错。
        9. 住院期间应保持病区的环境清洁、安静,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10. 出院病人接到出院通知后,请于第二天持押金收据到门诊挂号室结帐,持发票到病房领取门诊病历。
        以上敬告,希望您能理解执行,谢谢!祝您早日康复。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网站管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027-88386114 鄂ICP备05003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