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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2024-2025年度检验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发表时间:2023-11-30    点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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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医院业务的开展,保障师生健康检查需求,现针对2024-2025年度检验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年,首期合同先行签订一年,若2024年履约良好,则续签一年。

二、招标内容:

日常检验项目(见附件)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格投标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签订的相类似合同原件3份;

4、参加此项目活动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医院及媒体反映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磋商时需出具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2024-2025年度医院检验服务外包

2、采购内容:日常检验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

4、项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首义两校区医院

5、预算金额:9.8万元/年

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形式,以检验项目外包目录中的基准单价为基数报整体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检验工作中的设备仪器使用费、人工费、文案制作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无须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付款方式:本项目检验费用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全部检验相关事宜,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具体签订为准。

8、项目验收:采购人组织人员依照采购需求、响应文件、项目合同等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七、服务要求

1)外包项目所需的器具耗材由成交供应商无偿提供。

2)收集标本速度要及时,必须在当天的11:30分之前收走;出报告的速度也要及时,结果要在次日的11:30分之前送达。

3)检验的方法要科学、先进,不得使用落后淘汰的方法、试剂。出具的检验报告要经得起时间与临床的考验。

4)为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根据武汉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在一年内至少两次向我方提供武汉市室间质评考核结果,分上下半年两次进行,其中一次现场观摩或当场抽查。对考核多次不达标者,我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大型体检如需工作人员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偿派人帮忙,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费用。

6)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不得泄漏体检人员个人信息。

、成交供应商责任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由于自身责任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负责赔偿。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服务项目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彻底,须按要求重新安排检验,且采购人有权减扣合同付款金额直至终止合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若参检人员对单项检验结果有怀疑且经诊断医师解答后仍有怀疑的,成交供应商应就该单项进行复检一次。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1271130前,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医院办公室(校医院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磋商仪式时间及地点:商仪式时间为:20231271430,磋商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医院会议室(校医院5楼)。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认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5.为了保障严格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贰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执行期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的情况出现,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质量保证金可顺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

采购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5529

 检验项目外包目录.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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