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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发表时间:2021-12-06    点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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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医院业务的开展,保障试剂耗材的供给,现针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年,首期合同先行签订一年,若2022年履约良好,则续签一年。

2022-2023年试剂耗材采购供应商遴选,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试剂,标段二:医用耗材,标段三:院感防控物资)。每个标段选择一家供应商。

试剂耗材配送的招标范围原则上包括校医院所需试剂耗材的配送及附随服务。在配送试剂耗材时须一并提供由生产企业开具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本公司印章。

二、采购清单、参数、规格及相关要求:

试剂耗材目录详见附件(标段一:试剂、标段二:医用耗材、标段三:院感防控物资);

三、技术、服务要求*号指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号指标逐一做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2. 试剂耗材效期均应在生产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物品整个有效期的2/3,特殊物品应特别告知甲方物品有效截止期。

*3.保证所需物品免费配送到位。物品配送做到:特需物品在4小时内送到,一般物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配送物品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积极主动与甲方做好物品交接登记工作(双方签字存档)。

*4. 已确认的供货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不予供货。

*5.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6. 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因厂家停产或者更换规格造成无法正常送货确需更换中标产品品牌规格的,各中标人须提供该品种的替换厂家和规格,采购人择优选定替换的品种和中标人。

*7.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物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和比较,如发现乙方违规提高某种物品价格,甲方有权拒付该物品款,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甚至终止合同。

*8.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给予物品销售总额10%的赔偿;或就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此两种赔偿进行选择。

9.竞争性磋商时需出具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7:00前,地点为:中南大南湖校区校医院办公室(校医院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磋商仪式时间及地点:商仪式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4:30,磋商地点为:中南大南湖校区校医院会议室(校医院5楼)。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认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5.为了保障严格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贰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执行期结束后,若无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的情况出现,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质量保证金可顺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采购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12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标段一:试剂.xls

标段二:医用耗材.xlsx

标段三:院感防控物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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