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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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发表时间:2020-01-25    点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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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科、室: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成为民众关注的公共卫生重大疫情,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防治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及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卫健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精神和学校启动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制定有关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组织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会议部署,必须高度重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对于保障师生员工、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校园稳定的重大意义,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按照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在学校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书记 医院院长

副主任: 副院长

 员: 各部门负责人

全面领导协调医院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主要职责:监测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做好防控健康宣教、做好医务人员防范、采购相关药品和物品等。

二、密切关注,认真监测

(一)医院公共卫生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做好突发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热、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信息收集、记录、上报。随时掌握对近期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学生的健康情况。

(二)医院成立卫生应急队,负责突发情况的紧急启动。

(三)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求每位医生在接诊时认真仔细、严格按标准、流程、要求开展诊查和转诊,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分清发热病人和处治流程。成立居家流调观察小队。公卫科科长为组长,成员为公卫科全体成员,医疗部给予协助。按上级要求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根据疾控部门的流调要求,每天进行体温等症状的流调,做好台账并按要求报告上级部门。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医学观察期间,如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三、明确责任,分工履责

(一)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认真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由医院医疗部负责,预检分诊及登记由护理部负责,并将发热病人信息于每天下午430报告分管院领导。

(二)在接诊中发现的发热病人并有可疑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应立即转至定点发热门诊处置。

(三)切实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对于发热病例,要做好医学观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医疗部根据要求和标准,统筹安排,强调职责与责任,确保安全。

(四)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医院感控办公室及护理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对工作执行不严、不力,导致漏诊和院内感染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目前确定湖北省确定7+7医院为发热病例的收治医院,确定发热疑似病例及时转诊。

(七)院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负责收集发热病人信息,医院办公室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公共卫生科向洪山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和准确。

四、强化督导,扎实落实

针对目前开展的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院领导加强对防控工作督查,对发热门诊以及应急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疫情报告、流行病学史询问、感染性疾病科人员防护、医疗废物处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广泛宣传,开展培训

(一)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甄别、诊断和治疗的相关培训,增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积极储备抗病毒药物和应急及防护的必要物资。

(三)公共卫生科开设咨询热线电话88386585,为师生员工提供咨询服务;利用宣传栏、医院网等媒介,积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高峰,科学认识疾病特征,采取正确预防措施,提高个人防范意识。

六、积极应对,确保实效

医院职工要保持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加强应急值守,重点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医疗部安排2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小时值班医生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及时报告;医院卫生应急队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通信畅通;按照人员落实,通讯畅通,反应迅速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系电话:027—88382120 88386120

专此通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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