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医院    发表时间:2019-01-11    点击:15
关闭】 【收藏】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学生体检项目:

、血液实验室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细胞分析检查(五分类)

、胸部数字化摄像DR

1.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3年,首期合同先行签订一年,若2019年履约良好,则续签一年合同,如此类推。

1.3项目预算:94.9万元/年(体检人数约13000/年)。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服务工作标准与要求:

5.1 能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医院及媒体反映情况良好、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5.2供应商必须是一级综合性医院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

5.3有不少于承担三家高校单位检验检测、DR胸片医疗检查的服务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业绩证明。

5.4供应商必须具备能同时提供4台以上DR数字胸片移动医疗体检车上门开展体检的能力。

5.5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成每日2000人以上血液实验室检查采血和DR数字胸片检测服务能力,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阳性检测结果。

5.6报名供应商须在有效时间内(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具备完成约5000张以上DR数字胸片体检的能力。提供胸片阳性人员信息。

5.7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汇总后体检影像数据和检查结果。DR数字胸片阳性结果要求出具武汉市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的胸片报告。

6.竞争性磋商时需出具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1430分,地点为:中南大南湖校区校医院办公室(校医院5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磋商仪式时间及地点

8.1磋商仪式时间为:20191211430分,磋商地点为:中南大南湖校区校医院会议室(校医院5楼)。

8.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认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

采购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12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版权所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   网站管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3 电话:027-88386114 鄂ICP备05003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