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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免疫规划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6-10-08    点击: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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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市、区计生委和疾病控制部门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着力抓问题之翼补短板”的要求,解决当前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问题,消除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对我市预防接种工作带来的影响,重塑广大群众对疫苗接种的信心,落实湖北省预防接种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秋季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普及免疫规划与疫苗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健康的气氛。在武汉市《关于开展2016年免疫规划主题月活动的通知》文件指导下,我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免疫规划主题月活动。

一、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手段。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孩子是多种传染病的易感者。虽然婴幼儿出生后6个月内从母体内获得一定抵抗传染病的抗体,但随着婴儿的生长,这种抗体将逐渐消失,抵抗传染病的能力也就逐渐减弱和消失,孩子就容易患各种传染病。为了提高儿童抵抗传染病的能力,就需要有计划地给孩子进行预防接种,使孩子自身产生抵抗力,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

为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和省市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5条)、《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湖北省免疫接种管理规定》、《武汉市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使预防接种工作有法可依,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操作规范。

目前国家规定使用的疫苗分两种,一种是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另一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007年开始我国就在既往五苗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达到了14种。目前对儿童使用的疫苗是11种,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行性脑膜炎疫苗、AC群流行性脑膜炎疫苗、乙型脑炎疫苗、甲肝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可以预防12种传染病,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腮腺炎、风疹、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肝炎。

儿童接种的疫苗,不论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每批疫苗都是经国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获得批准签发合格证的疫苗。疫苗从生产企业到各级疾控中心到接种单位,运输、储存的温度都符合国家要求,保证每批疫苗质量合格。

二、儿童入托的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重要性。

入托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贯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常规免疫管理,及时发现免疫空白人群,有效建立免疫屏障的有效手段,是托幼机构和小学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要举措之一。

入托儿童的预防接种查验是我中心常规工作,凡是在我校幼儿园入托儿童均认真核查预防接种记录,对无接种证儿童及时补证,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及时补种,并按要求将入托儿童预防接种及补证补种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疾控部门。

我校辖区内16岁的适龄儿童家长,在儿童入托入学前都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送到校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查验,确保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每一个儿童都能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免疫。

三、积极开展预防接种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为改善当前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的问题,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湖北省预防接种规范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中心将按要求开展以下八个方面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1、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

我中心于20073月获得上级疾病控制部门《免疫预防接种门诊》认证,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均经过疾控中心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每年疾控中心会对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核合格信息每年在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2、适龄儿童应种未种主动通知。

全面落实应种对象“三查三补”常态管理机制。按照“查清儿童底数、查清应种未种剂次、查清信息系统数据”的要求,每月对辖区儿童摸排,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补充完善适龄儿童底数花名册,同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及时通知监护人按时接种。建立适龄儿童主动搜索制度,落实专人,开展辖区内所有应种对象的主动搜索工作和应种未种通知工作。

3、规范预防接种前知情告知和签字制度。

接种前接种人员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接种第二类疫苗坚持“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介绍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均严格做到“一苗一剂一告知一签名一接种”,每一剂疫苗接种时都要求受种对象监护人在“接种告知书”上签字。

4、更新和规范预防接种公示内容。

我中心已经将所有预防接种相关事项公示上墙,内容包括:工作人员职责,接种流程,第一、二类疫苗接种程序、接种对象、接种禁忌症,第二类疫苗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内容,包括留观时间、联系方式更新等。未张贴和摆放第二类疫苗宣传广告,无任何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的二类疫苗和非疫苗产品的广告宣传。不存在乱收费、预收费,收费后不出具票据等现象,不存在随意合并标价或捆绑服务、捆绑收费。

5、强化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和资料管理。

强化信息质量管理,确保所有在省内有接种剂次的儿童接种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客户端,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等内容。

6、强化第一类疫苗管理。

严抓第一类疫苗出入库和效期管理,将每次配送疫苗及时登记入账、录入管理系统,做到账物相符。按照先进先使用、近效期先使用的原则,避免浪费。

7、严格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

按照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类疫苗均从当地区疾控中心采购。做到索证齐全,票、证、货、款一致。我中心所有第二类疫苗均由洪山区疾控中心统一配送,不存在私自采购现象,索证资料齐全,票证货款一致。

8、严格疫苗冷链温度监测。

我中心冷链设备档案在“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冷链设备管理”功能模块中建档。按要求定时监测、记录温度,温度监测记录真实、可靠,且所有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均索取了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所有冷链设备均有疾控中心安装网络温度监控,监测设备灵敏度高,24小时实时发送温度信息,一旦温度超标,随时反馈信息到管理人员,疫苗温度保存受到最严格监控。

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即使有传染病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经被人为阻断,传播范围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希望学校广大教职工和社区居民正确认识疫苗的重要性,增强预防接种疫苗的意识,适时接种疫苗。同时更加关爱孩子们、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和未来,请及时带孩子们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中南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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