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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须知
来源:计生办       发表时间:2014-05-23    点击: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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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没有再生育、收养子女,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流程

街乡计生科(办)审核、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提交材料

原发证机关记录或者所在单位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街乡计生科(办)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服务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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