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条件
一方户籍在本市或是常住本市的夫妻,符合生育第一个条件的。
领取地点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是现在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卫生计生机构。
所需资料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放程序
可由村(社区)计生专干上门登记发放,也可由本人前往领取起点登记领取。
不用收费
附件:《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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