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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菌性皮肤病
来源:公共卫生科       发表时间:2007-03-20    点击: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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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菌的种类凡多,致病率极高,是生物界中的一大类群,数目至少在十万种以上,其中能引起人或动物感染的约占三百种左右。直菌按菌落可分为霉菌和酵母菌两大类,能引起人或动物感染的真菌分为病原真菌和条件致病菌两大类。病原真菌本身具致病性,而条件致病菌一般情况下不致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即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才引起致病。有的真菌只侵犯皮肤,有的只侵犯内脏,有的即侵犯皮肤又侵犯粘膜。因此真菌病有的以发病部位命名如头癣、脚癣、手癣、体癣等。有的则按皮肤损害的形态命名如叠癣。有的则以致病菌命名如念珠菌病等。
习惯上将真菌按照侵犯的部位分为:
        一、浅表真菌病:真菌仅侵犯体表角质层如花斑癣、马拉巴菌毛囊炎等。
        二、皮肤癣菌病:仅侵犯表皮浅层,极少引起皮下组织的病变,不引起内脏损害,如头癣、体癣、股癣、手癣、足癣、甲癣等。
        三、皮下组织真菌病:即侵犯皮肤和皮下组织,也可侵犯内脏,如着色真菌病、孢子丝菌病等。
        四、系统性真菌病:以侵犯内脏为主,如念珠菌病等。
防治原则及措施:
        一、改善内环境:在治疗真菌病时,要注意调整、纠正内环境,如避免长期大量应用广谱抗生素、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积极治疗体内可诱发、加重真菌病的一些慢性疾病,不偏食或嗜食高糖食品,注意减肥,使内环境维持正常化。
        二、改善外环境:真菌对营养条件的要求不高,如遇合适的温度及湿度即可大量繁殖。工作、居室等环境的湿热,穿着透气不良的鞋袜或衣服以及体表潮湿、摩擦(如腹股沟、腋下及肥胖者皮肤皱褶等处),均为真菌繁殖的最佳场所。
        三、消毒应彻底:绝大多数真菌有耐受不良环境的能力,可以在离体后附着在衣物、鞋袜等表面,在常温下不会因短期的干燥或“营养不良”而死亡,致病性真菌在38度以上环境中才能停止生长,一般洗涤或日光照射也不能将其杀死, 因此对患者污染的衣物、鞋袜,应进行烫洗或用有效的药液泡洗才能达到将真菌杀死,避免再感染的目的。
        四、治疗要恰当:小范围的浅表真菌病以外用药为主,大范围的浅部皮肤真菌应外用药与内用药结合,系统性真菌病应以内用药为主。
        五、适时停药:临床上最常见到的是病人在癣病严重,痒不可耐或继发细菌感染、出现严重症状时,才予以重视而认真治疗,一旦症状缓解,他们就“稍有好转忘了痒”而不坚持继续治疗,待到再次加重时,则抱怨医生医术不高,治不好病或认为药物疗效不佳。其实这样的病人从来没有达到治愈的标准,应该经过治疗后,即达到临床症状的治愈,又达到真菌学检查阴性,此后才能逐渐减少用药次数,按不同癣病情况维持治疗一定时间后,才可停药。
        六、真菌病的预防: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避免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源,如患者及患癣动物。对公共场所的用品及病人均应予消毒。加强个人预防,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勤洗澡,勤晒被服,勿吃霉变食物。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者,应定期进行痰、尿、鼻腔分泌物真菌的培养检查,并预防性服用抗真菌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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